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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证办理

一、借书证办理

本校新进教工凭本人工作证或人事处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

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统一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所在院系全体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以及各班学生信息名单一份(包含姓名、班级、学号、性别等内容),前往图书馆 314 室办理。

、借书证挂失与补办

挂失: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挂失一周后方可补办新证;未挂失期间,若发生冒借、代借等问题,一律由本人负责。

补办新证:补办借书证者,须持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或二级院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和10元手续费到图书馆办理。

因破损补办:借书证因破损无法使用需重新补办的,需交回旧证

三、借书证使用规范

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若发现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的情况,将立即扣留该借书证,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借书证注销

读者办理离校手续时(包括毕业离校、休学、退学、出国、教职工调离、去世等),必须还清图书(如有丢失, 应负赔偿责任)、结清欠款,经核查后注销个人记录,收回读者借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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