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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证办理

一、本校新进教工凭本人工作证或人事处证明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图书馆311室办理借书证。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携带所在院系全体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及各班学生办理图书证信息名单一份(包括姓名、班级、学号、性别等)到图书馆办理。

二、新生办借书证需交纳2元工本费,并在接受新生入馆教育后方可领取借书证。错过集体办理图书证时间收取办理图书证手续费10元。

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借书证,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四、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或登录图书馆主页—>读者信息查询办理挂失,挂失一周后方可补办新证;未挂失期间发生的冒借、代借等问题一律由本人负责。补办书证者须持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或二级院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10元手续费到图书馆办理。

五、借书证因破损无法使用需重新补办的,收回旧证,交纳手续费5元。

六、读者办理离校手续时(包括毕业离校、休学、退学、出国、教职工调离、去世等),必须还清图书(如有丢失,应负赔偿责任)、结清欠款,经核查后注销个人记录,收回读者借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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